close
沒想過 有一天會站在金字塔前......
 
金字塔為四稜錐體 底面正方形 四側面為等腰三角形
古埃及人崇拜太陽 相信永生 金字塔的稜線
就像太陽的萬丈光芒 將蒼穹與大地連結 受到永恆的庇護
法老是太陽神之子 是神與人溝通的橋樑 
金字塔成了法老邁向永生的天梯 以它直聳雲霄之勢
守護法老的遺體 迎接法老的靈魂 確保法老永生的榮華富貴

   
金字塔屬古埃及王國階段 距今約4700年
三階段的金字塔-階梯金字塔 彎曲金字塔 紅字金字塔
歷經60年實驗完成!! 再來就是吉薩地區古夫祖孫三代集大成了…

古夫金字塔 是現於埃及110座的金字塔中最大的一座
塔高146公尺 塔底邊長230公尺 由230萬塊石塊堆砌而成 平均重2噸
塔面分別面向東西南北毫無偏差 與卡菲拉、孟古王金字塔連成一線
並與獵戶座的帶紋三星等距
 
在資料的閱讀上我開始想像……
146除以每層3米的平均樓高 約49的高樓 哇…那不就是台北新光三越了!!
230除以50米的標準泳池要游個4.6倍的距離 哇…還挺大的!!
2噸 這種單位對我來說就有想像上的障礙了 有那一種動物是2噸的嗎?
玩樂高都沒法兒疊到正對自己 啊…他們怎麼玩的?



旅行帶來的是身歷其境的真實感受 
站在金字塔前 所有影片與資料的數據不再需要換算或想像
就這麼真實的在眼前 抑或成為背景 真的好大!!


循著甬道往紅色金字塔底鑽 
這狹小的甬道像是時光隧道 將現在與過去連結
在每一個小碎步中 感受這不可思議的存在 
之於金字塔 之於自己
 
如何設計甬道與墓室 好分散塔壁的壓力?
 身在其中如此真實 每塊石頭 
每個觸及都是4700年前的存在
這個空間小到必須讓每個人彎腰低頭 
是法老的虛榮吧!
無論是送進的陪葬品 走出的搬運工 
千年的盜墓者 還是現在的觀光客
法老到死 都要人向他低頭!
 


到了吉薩金字塔群 導遊又要帶我們去鑽金字塔了 
像是探險般的難得

這是古埃及的智慧 可那墓室已空無一物 我們只能想像

於是 我和姐姐放棄了 我們決定在巨石上坐坐 
用另一種方式  感受金字塔的壯麗 
用另一種平靜  欣賞夕陽下的金字塔

電影"一路玩到掛"的場景也帶到了金字塔
男主角坐在巨石上說了一個故事…..
進天堂時 天使都會在門口問每個人兩個問題
一是 你是否為自己帶來喜悅?
另一 你是否為別人帶來喜悅?
這兩個問題 問得簡單却有意思!





卡菲拉金字塔前的人面獅身
資料上說 原這兒是個採石場 好料的都被搬走了只留下個小石山
留著有礙觀瞻 要搬又費時費力 創意就這麼出來了
於是有了這聞名的獅身人面像
另有說法 這人面獅身比金字塔更悠久 早就在那兒了
阿知…如果可以選 當然選第一種說法 好玩呀!
   
人面獅身... 埃及的另一種指標 全團最美麗的女子 我是嘴對嘴給他親下去 
張老師可就含蓄多了

金字塔的智慧各有不同的論証 數學定理 K2 獵戶座
還有另一種說法是外星人來蓋的!?
埃及人不認同這種說法 看過 走過 摸過後
我相信 這一些都是所有存在的印記 不是瞬間完成 而是不斷累積
如果是外星人來過 他們肯定也住了好長一段期間 
在這 在尼羅河旁 和這塊土地 這顆星球有了連結
想不通 猜不透 並不表示別人沒有這個智慧與技術 
人外有人 天外有天 得信服呀!
 
古埃及的智慧 是我這種小女子沒能力想透的
這麼難的問題就留給專家去研究好了

金字塔是古王國法王邁向永生的天梯 可這也是另一種對世人的宣示
來吧!挖吧!盜吧! 我永生的富貴榮華可以拯救你今生的一貧如洗
 
到了新王國時代(距今約3600年) 法王可含蓄多了…不…是怕被盜墓
所以他們在荒蕪的山壁中 穿鑿自己通向永生的皇陵 目前有六十多座陵寢 統稱為帝王谷
當然囉 幾乎所有的陪葬品都被洗劫一空 可光是看其中的壁畫就讓人嘆為觀止


最紅的當然就是圖坦卡門之墓 於1922年被發現 最小却完全沒被盜過
9歲登基18歲說再見 短短9年 所有的陪葬品擺滿埃及博物館二樓
眾所皆知的就是圖坦卡門黃金面罩 
在埃及博物館二樓參觀時 這般的奢華與精緻就讓人不斷的讚嘆 
9年就如此 那登基67年的法王 他的皇陵又該如何想像?
 
古埃及已經有了靈魂的想法與認知
法老一登基就開始準備自己的死亡 死亡是邁向永生的一個階段
可金字塔 砌割 搬運 堆積 何其不易! 要何等的勞民傷財?
法老為了自己的永生 把多少人的今生都陪葬進去了?!
 
有另一說法是 法老沒荼毒子民 而是利用尼羅河氾濫期間 創造就業機會
哇…如果是這樣 現在世界各國元首都應該跟歷屆法老通靈去了!!
 

法國旅行家薩瓦里….
回顧這些巍然不動的軀體面前流逝的茫茫歲月,
心靈真會不由自主地震顫,
向世界七大奇蹟致敬!光榮歸於建造者的血汗!
 

金字塔曾經這麼遙不可及 
現在却近在咫尺 

有這樣的機會 挺特別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siun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